根据教育部关于招收推免生有关要求,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
一、学校简介
上海戏剧学院是中国培养演艺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以来,学校始终坚持精英育人理念,形成专业艺术院校富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中国培养了大量文化艺术人才。
上海戏剧学院是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入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院校。截至2024年8月,学校现设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1个(艺术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硕士学术学位授权点2个(艺术学、设计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21年、2022年我校戏剧与影视学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
自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学校在教学、科研、创作等领域斩获多个奖项和荣誉:如第四届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新文科组二等奖2项;上海高校研究生重点教改项目3项,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1项;上海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项等。同时,学校建有文旅部重点实验室、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上海市科委重点实验室、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等省部级重点项目。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按照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强化思政引领,凸显专业融汇、科艺融合、产教融通,切实构建“一引三融”人才培养模式。
二、接收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目前就读学校已获得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以教育部推免系统确定的推免资格为准)。
6.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
三、接收专业、人数及学制
1.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
2.所有专业方向学制均为3年。
四、报名办法
1.信息注册:约9月中下旬。具体日期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查询并完成信息注册。
2.正式报名:考生于9月28日9:00起至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yz.chsi.com.cn),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含免试、转段)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8日20时(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报名时需要上传报名照片和网上缴纳报名费。
3.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研究方向提交。若提交多个研究方向的,以我校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最晚提交且成功缴费的研究方向为其报考方向。
4.请在9月28日24:00之前,将以下(1)-(5)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sxyanzhao@163.com,邮件标题为报考研究方向+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并于考试当天将以下(1)-(5)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成一份,交现场工作人员,纸质材料恕不退还。
(1)《上海戏剧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考生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置于同一面);
(3)考生本科阶段历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相关专业领域两位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各一份(详见附件3);
(5)《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校外推免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附件4)。
注:凡需要学校职能部门盖章或专家签名的材料,建议有意向报考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还可提供能够证明本人综合能力的其他材料(非必选项),如:
A.本科阶段发表的论文:须提供全文内容以及该文章可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库或维普网三者中任一网站检索到的截图。
B.本科阶段取得的获奖证书;
C.科研成果证明;
D.外语水平证明(提供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
考生必须保证全部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材料缺失、信息有误或弄虚作假造成不能参加复试或不被录取者,责任自负,涉及违纪违规者将按照国家考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接收办法和录取
1.我校预计于2024年10月7日进行推免生复试(线下考试)。
考试地点在上海戏剧学院(具体考试地点以推免系统实际通知为准)。考试要求、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我校招生网站“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
2. 复试为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满分100分,含笔试、面试部分(详见《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低于60分;
(2)笔试成绩低于规定分数的(见专业目录中相关研究方向要求);
(3)有缺考记录的。
最终按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同一研究方向中,若专业技能综合测试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该研究方向剩余推免计划数的,先比较面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如有),择优录取。
3.考试结束后,我校根据复试结果和拟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我校录取,只有接受我校录取的考生才能纳入我校拟录取名单中。
4.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请填写《上海戏剧学院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表》(详见附件5),并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招生办公室。
六、其他
1.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拟录取的推免生,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若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在2025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3)政治思想品德考查不合格;
(4)提交的申请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5)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存在违法、违纪处分记录者;
(6)被本科所在学校取消推免资格者。
2.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了解有关招生信息(含国家政策和规定)。如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推出相关招生新政策,我校将及时调整并公布,以该网站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4.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的文件有不符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七、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编:200040 电话:021-62488077
网址:https://zs.sta.edu.cn(点击“硕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附件1:2025年上海戏剧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推免生).pdf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接收外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4-上海戏剧学院2025年校外推免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