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处《关于2014年上半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市教委科技处将对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进行验收。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验收范围
1、2008、2009、2010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2、2011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已到完成期限),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2012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不参加本次验收。
二、验收内容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本次验收的内容如下:
(1)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2)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3)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
(4)项目实施情况。
2、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的有关规定,本次验收的要求如下:
(1)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
(2)论文应为正式发表、专著应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应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专著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
(3)所以成果需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三、验收方式
1、(1)重点项目采取会议验收形式,项目负责人需准备10分钟左右的验收答辩PPT,验收答辩时间将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由专家审核材料进行验收。
2、2011年度的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须在“学科建设与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219.228.12.64)上填写总结报告、提交、打印。
该网络平台的开放日期为3月12日至3月25日。
四、提交材料
请各位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于2014年3月25日(星期二)下午04: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一式5份,A4纸双面打印。
2、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复印件,1份,A4纸双面复印。
3、已标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原件1套,合订成册。
4、项目自评1份。要求对照预期成效与考核目标对项目进行自我评价,如项目目标的落实情况、项目特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情况、项目实现转化采取的产学研方式、项目成效等。
科研处
2014年3月10日
附件1、e:\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附件1 关于开展2014年上半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e:\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附件2 2014上半年创新项目验收通知.doc
附件3、e:\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附件3 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版).doc
附件4、e:\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附件4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doc
附件5、e:\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2014年上半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结项材料\附件5 创新项目验收自评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