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4-06-30浏览次数:185

上海戏剧学院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及应急预案  


为确保我校学生军训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依据《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考评指标》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我校学生军训安全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成立学生军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伟令  

副组长:陈昌富 徐咏 陈云 

组员:徐文秉 黄迅博  周磊 徐晶 姚远 李国强 何智静 

二、具体安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军训期间的学生管理  

军训期间,武装部、学生处在学生军训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全面开展学生军训工作,严格执行我校学生军训实施方案和学生管理有关规定。  

(二)加强军训期间的值班执勤  

武装部、学生处在各训练场地轮流检查,各营连干部跟班作业并设立值班员。夜间学生寝室设立值班室,由赴军训基地所有教职工轮流值班,负责处理相关事宜,严把安全关。保卫处加强对学生军训场地区域和道路的巡查。军训基地配备应急保障车辆。  

(三)加强拉练和演练安全  

1.拉练前要对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军过程中要遵守交通规则,连长在连队前,辅导员(班主任)在后负责收队,通过交通路口各营连负责派出调整哨,调整车辆和人员,军训基地派出收容车。  

2.在安全演练中,要严格按照演练流程认真组织。加强消防器材和人员管理,严防发生伤害事故,确保安全。  

(四)加强医务人员现场巡诊。学校医务室在军训期间派出医务人员,备齐必备的药品、急救箱,发生情况及时进行现场救治,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护送附近医院。  

(五)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医务室有权要求基地食堂工作人员出示卫生健康证,监督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保证个人卫生;监督食堂实行24小时留菜样制度,每次学生餐前餐后都要进行检查,一旦发现情况,迅速查明原因。对军训基地进货渠道进行监督,坚决堵住不安全进货渠道,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处置并向武装部、学生处报告,确保食品、饮用水的安全。  

(六)加强疾病防控管理  

1.军训前,各院系组织和督促学生参加新生入学体检,以班级为单位对所有新生健康状况进行摸底排查,如发现有传染症状的学生,由医务室进行复查,并提出可否参训的意见,报学生军训团。  

2.学生住宿要保持卫生和通风换气,如有必要,医务室负责卫生消毒。医务室要对参训人员进行预防传染病、中暑及食物中毒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参训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各寝室指定一名学生为寝室长兼安全员,每天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各连连长、指导员,各班班长要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及时发现有疾病症状的学生。  

4.实行封闭式管理。军训期间参训学生不得随意离校,离开连队要逐级请假,返回连队要销假。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宿舍、训练场地。确需进入的,须经值班人员批准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工作。  

5.对患传染病症状的师生和教官要及时就医,并按医嘱做好医学观察。遇有确诊病例的,及时采取措施并对相关场所实施消毒,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等严防措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学生军训期间,如发生突发性事故,做到快速反应、妥善处理。  

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立即进行现场紧急处理,控制局面,做好学生思想工作,稳定有关人员情绪,并及时向武装部、学生处报告。重大事件,武装部、学生处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协调有关部门和院系,做好学生救治、事故处理工作。学生所在院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1.发生中暑、发病或受伤,医务室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及时进行救治,如学生病情或伤势严重,立即报告武装部、学生处,及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救治,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发现发热高烧的学生,要立即由医务室人员进行诊治,甄别情况;不能确诊的,要送医院就诊,并及时报告武装部、学生处。一旦发现有群体感冒发烧症状的,须立即报告武装部、学生处和医务室校医,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医务室校医、武装部、学生处报告,立即组织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必要时送往最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保卫处对可疑的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组织开展现场调查,迅速查明原因,若有必要,可直接拨打110报警。  

4.发生打架斗殴等重大违纪事件,现场工作人员要采取果断措施,隔离打架双方,同时立即通知保卫处、学生处,阻止事态扩大,救护受伤人员,立即停止训练,联系学生所在院系,协同保卫处、学生处进行处理。  

5.发现学生私自离开基地、下落不明,立即组织进行查找,及时报告学生所在院系,查明原因,对私自离校的学生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处理。  

6.发生学生财物失窃被盗情况,现场人员保护好现场,报告保卫处展开排查,必要时由保卫处向公安机关报案,辅导员(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抚工作,避免学生情绪失控。  

7.发现有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干扰军训,现场工作人员要立即报告保卫处。  

8.发现学生心理变化和精神异常现象,辅导员(班主任)要及时处置和汇报,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及时开展心理疏导工作。  

9.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所有参训人员要沉着冷静,及时开展预防工作,并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灾害发生时,所有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学生就地寻找掩蔽地,或从训练场地撤离到安全地域;灾害发生后,及时勘察受害情况,并开展自救或求救工作,各院系辅导员(班主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做好稳定工作。学校及时成立灾害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灾后救援工作的指导和领导。  

10.对其他军训突发事件的处理,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相关规定执行。做好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是全校师生员工的责任和义务,对发生重大安全事和突发事件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学生突发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