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身体健康检查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230

各系(二级学院)、部、处、室:        

兹定于2016年11月21日—11月25日进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身体健康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在职及2016年退休的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职工(参加上海市市管保健对象医疗保健统筹管理办法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体检)。

二、体检时间      

2016年11月21日(周一)—11月25日(周五)上午7:30-9:30。

三、体检地点      华东医院体检中心(地址:延安西路221号3号楼2楼)。

四、注意事项     

1、体检须空腹验血、做B超,医院提供早餐。     

2、请带好身份证、医保卡(包括硬卡和病历册),以备进一步检查用。     

3、请受检人员根据本次体检日程安排,配合做好健康检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体检者,请与学校医务室联系)





人事处、医务室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