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方案(2014定稿).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99

(2006年起执行)




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1. 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综合技能强、艺术创造力丰富,从事话剧和影视表演艺术的高水平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系统地学习话剧和影视表演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比较熟练地运用表演艺术的内外部技巧创造人物形象。

2、拥有较高的文化艺术素养,具备观察生活、理解生活、表现生活的艺术能力及初步具备从事本专业教学和研究的能力。

3、毕业前须通过学校大学英语二级考试。


  1. 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83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1. 实习与实践环节

  1. 学校组织:

军训、专家讲座、多幕剧实习演出、毕业创作和毕业创作总结。

(二)院系组织:

按照课程设置和教学需要,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演出以及各类实践活动(观察生活、小品、

片断实习演出、专家讲座与工作坊、艺术观摩、社会实践、校内实践等)。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是取得毕业资格的依据之一。

参加课程设置以外的戏剧演出及影视拍摄:参加艺术实践,对于学习表演专业的学生来

说,是一个极为重要的教学环节。它可以帮助学生熟悉表演艺术创作的完整过程,学会与其他艺术创作人员的合作,充分掌握艺术创作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