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教-方案(2014定稿).doc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9-08浏览次数:61

艺术教育专业教学方案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教育戏剧方向)本科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具体要求

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在学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文化机构从事艺术(戏剧)教育与管理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艺术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 初步掌握戏剧编、导、演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基本熟悉戏剧影视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具有一定的戏剧编导能力,较强的戏剧活动策划和管理能力。

  2. 系统掌握艺术教育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并了解相关学科的知识和历史,有较高的文化艺术修养,有较强的审美感觉和较好的创造思维,具有在基层单位从事艺术(戏剧)教育工作的能力。

  3. 毕业前须通过学校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具有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身体。


二、课程设置与学位授予

课程设置分必修课(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院系选修课、全校选修课)和实习与实践环节三类。课程设置详见教学计划及附表。

本专业学生须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170学分方可毕业,达到学位要求者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


三、实习与实践环节

(一)学校组织: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创作和毕业论文。

(二)院系组织:

1、社会实践,包括下基层深入生活、了解社会,开展调研,每学年一次,结束之后必须撰写相关报告,给予1学分,共4学分。

2、校内实践:包括校内实习、演出或展示,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参与形式,或个人或小组或全班,但均须事先得到系方认可。每学年一到两次,每次1学分,共4学分。

3、艺术观摩:学生四学年期间必须观摩重要的演出与展览,根据观摩笔记或参观报告给予学分,四学年共20次,每次0.1学分,总计2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