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18-04-08浏览次数:761

                   关于开展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016-2017)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上海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2016-2017)评奖实施办法>的通知》(沪社联[2018]53号)文件精神,本市第十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业已开始。
    现将本次评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指导思想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尤其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研究,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推动本市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二、评奖标准
    获奖成果必须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理论联系实际,在理论研究上有创新,在学术研究上有创见,在学科建设上有建树,在现实生活中有意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应用价值。
优秀成果评选重点支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的优秀成果,重点支持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研究的优秀成果,以及关于我国和上海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重大问题研究的优秀成果。

    三、奖项设置
    (一)全市范围内奖项设置
    本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立四大类奖项,各类奖项及获奖名额具体如下:
    1. 学术贡献奖:4项。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125项。其中,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35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90项。
    3. 学科学术奖:435项。其中,
    一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115项;
    二等奖:著作类、论文类,共320项。
    4. 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类,40项。其中,
    一等奖:10项;
    二等奖:30项。
    除学术贡献奖不分奖励等次,其他3个奖项类别均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奖励等次,对于特别优秀且有重大学术影响的成果可推荐为特等奖。

    (二)我校各类奖项申报名额
    1. 我校学术贡献奖的申报,没有名额限制。
    2. 我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以及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类3个奖项的申报名额,合计10项。

    四、奖金额度
    获奖成果由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评奖委员会颁发证书、奖金。奖金额度如下:
    1. 学术贡献奖,20万元。
    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
    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
    3. 学科学术奖
    著作类特等奖5万元、论文类特等奖3万元,著作类一等奖3万元、论文类一等奖1万元,著作类二等奖1万元、论文类二等奖0.5万元。
    4. 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类
    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0.5万元。

    五、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申报者应在申报期内登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网站完成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
    每位申报者在本届评奖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两个奖项中的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同一奖项须分布在不同类别内(著作、论文)。同一成果不得重复申报。各奖项类别的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学术贡献奖
    1. 评选成果范围
    学术贡献奖被推荐者应为对学科建设、学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在学界享有广泛影响和崇高声誉的在世的本书学者。其代表性成果应为新中国成立以来(1949年10月1日起)公开发表、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具有原创新的研究成果。一般应为个人成果,如是集体成果,被推荐人原则上应是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
    2. 所需提交材料
    本奖项采取学术单位提名推荐、专家联合(3名本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提名推荐或学术贡献奖专家推荐委员会提名推荐的申报方式。
    推荐人完成网上填报《学术贡献奖推荐表》,并于2018年5月9日(星期三)早上11点之前将《学术贡献奖推荐表》一式4份(其中1份是原件)、所推荐的申报成果一式3份(其中1份是原件)交至科研处。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
    1. 评选时间范围
    本次评奖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评选成果范围
    本市作者在评选时间范围内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
    3. 评选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
    (2)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3)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4)本奖项按照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等研究领域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4. 评选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网络开放时间: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9日止。因有申报名额限制,按照要求学校须评审、公示,敬请申报者注意申报时间。
    5. 所需提交材料
    申报者需要在网上填报、提交,下载后进行打印,并于2018年5月9日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 报 表,一式4份(其中1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著作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
    (3)评 审 表,双面打印、一式16份。

    (三)学科学术奖
    1. 评选时间范围
    本次评奖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评选成果范围
    本市作者在评选时间范围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研究成果,包括著作(一般不含个人文集,多卷本著作原则上需出齐后整体申报)、工具书、古籍整理、图集、年鉴(同一种年鉴只能参评一次)、论文等。
    3.评选注意事项
    (1)申报者应申报本人有代表性的优秀成果。
    (2)申报者必须是成果作者,集体成果必须由第一主编、第一作者提出申报,如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因故无法申报,则需出具书面委托证明,改由其他主编、作者申报。
    (3)评奖成果分为著作、论文两大类,其他形式的成果由申报者自行归入上述两类。
    (4)本奖项参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按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军事学共26个学科进行申报,具体由申报者自行选择确定。
    4. 评选申报办法
    本届评奖实行网上申报,网址为http://pj.sssa.org.cn。网络开放时间:2018年4月9日起至2018年5月9日止。因有申报名额限制,按照要求学校须评审、公示,敬请申报者注意申报时间。
    5. 所需提交材料
    申报者需要在网上填报、提交,下载后进行打印,并于2018年5月9日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 报 表,一式4份(其中1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论文类成果原件1份,著作类成果原件一式3份;
    (3)评 审 表,双面打印、一式16份。

    (四)决策咨询和社会服务类
    1. 评选时间范围
    本次评奖的时间范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 评选成果范围
    本市作者在评选时间范围内,在中央、本市及各委办局政府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党校、科研机构内刊上发表的内部交流文章、内参文章、内部报告、内部研讨材料、专报等不适宜公开发表的思想成果。
    3. 所需提交材料
    申报者需要在网上填报、提交,下载后进行打印,并于2018年5月9日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申报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 报 表,一式4份(其中1份是原件);
    (2)申报成果,一式3份。

    六、其他补充说明
    1. 按照要求,本届评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奖、学科学术奖的初审由我校组织实施,并且有申报名额限制,故此我处将暂定5月10日组织评审,并拟将评审结果公示1周左右。敬请各位申报者注意把握时间节点。
    2. 本届评奖的论文类成果采取网络评审方式,即申报者须上传论文类成果。著作类成果仍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即申报者不需上传著作类成果,但在下一届评奖工作中,著作类成果也将采取网络评审方式,敬请各位教师注意保存著作类成果的电子版本。


                                                                                                                                                    科 研 处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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