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上海戏剧学院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院办发布时间:2018-07-04浏览次数:188

关于成立上海戏剧学院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系(院)、部、处、室、戏校、舞校:

为做好我校教职工疗休养工作,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沪府办[2017]5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疗休养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18]35号)的有关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上海戏剧学院疗休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学校疗休养工作的相关规定,对疗休养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管,对疗休养承接单位和疗休养点进行评估,对疗休养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成员构成如下:

组 长:黄昌勇

副组长:张伟令 张佳春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 苏 毕天睿 陈 云 陆海莲 钱平安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疗休养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管理,由工会负责具体实施。

以上人员如有职务变动,成员自然调整。

特此通知。



上海戏剧学院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