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要求,我校教职工招聘工作评议小组对已通过用人部门考核人选进行评议,拟录用黄慧、赵嘉轩同志为我校教职工,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拟聘部门 | 拟录用岗位 |
1 | 黄 慧 | 女 |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 专职辅导员 |
2 | 赵嘉轩 | 女 | 艺术科技与 管理学院 | 研究生教学秘书 |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对上述人选如有异议,请于10月27日前向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62483221 电子邮箱:sxrscgz@163.com
人 事 处
2025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