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为做好2025年人才租房补贴申领工作,按照上级相关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对象及条件
申请人仅限我校全职在岗在编的专任教师,上级核定名额为10人。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并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同时,申请人选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无违反师德师风的情况。
2.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2025年1月1日为限计算)。
3.进校工作时间满3年(经学校认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除外)。
4.申请市级租房补贴的人才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已在本市租住房屋,未享受人才计划有关补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一人申请)。
5.申领补贴需提供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否则不予受理。租住学校宿舍的无法办理网签备案,不在本次申请范围内。网签备案建议线上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或咨询962269。
二、补贴标准及规则
补贴标准最高为2000元/月,补贴金额按月核算,以2025年租房月数计算,具体以租赁备案和合同为依据。(如:租赁备案合同日期为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则补贴月份为10月、11月、12月,核计3个月,共计6000元)。
以下两种特殊情况除外:
1.合同月租金价格低于2000元的,补贴金额以合同实际租金价格为准。
2. 2021-2024年期间,累计领取补贴超过3年的,按照上述标准的50%进行补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 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2。
2. 请于7月8日(周二)17:00前将申请表(Word版、本人签字PDF版)、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非租房合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xrencai@163.com。
3. 根据上级核定名额,结合申报情况进行遴选,并报送上级部门。
4. 市人才局将会同房管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复核审查,重点审核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等。审核结果将影响我校后续租房补贴的申请资格和分配名额。
5.申报期间(即本人提交申请即日起至审批结果批复前),如申报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了房产,应第一时间告知人事处,人事处将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变更相关申报信息。
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告知变更情况的,一经查实,上级部门将立即终止其所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追回已发放的租房补贴,相关情况将列入教师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人事处
2025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