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8-21浏览次数:11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市教委系统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5〕31号)文件要求,市教委系统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

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功臣奖、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学技术普及奖、国际科技合作奖等七个类别。

二、奖励导向

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大对科学规律的第一发现者、技术发明的第一创造者、创新产业的第一开拓者、创新理念的第一实践者的奖励。

坚持“四个面向”,发挥科技奖励的引导和激励作用,鼓励原始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鼓励企业牵头的自主创新,鼓励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

坚持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全面准确反映成果创新水平、转化应用绩效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着力强化成果高质量供给与转化应用。

坚持科学分类、多维度评价。针对科技成果具有多元价值的特点,开展多层次差别化评价,全面准确评价科技成果的科学、技术、经济、社会、文化价值。

坚持以德为先,秉持科学精神,厚植“科技报国”的情怀,加强科研道德和作风学风建设,要求科研人员恪守学术伦理,增强科技人员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鼓励提名抢占前沿领域科技制高点、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坚突破、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高水平科技成果;鼓励提名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先进材料、先进制造、新能源、量子科技、航空航天、海洋科技等领域产业创新成果。

三、提名要求

(一)提名资格及要求

我校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申报的相关研究成果,可由学校向上海市教委推荐,由市教委统一提名。对于提名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的项目,形式审查通过后,不再允许主动撤回。

(二)提名项目(人)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必须符合《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青年科技杰出贡献奖的人选,必须符合本年度1月1日未满45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所提交的论文、专著公开发表必须2年以上(本通知中“2年以上”均指2023年1月1日之前)。

提名技术发明奖的项目,核心技术必须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且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

提名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整体技术应用必须2年以上。土木工程类项目的相关工程必须投入使用,且工程验收通过必须2年以上;与该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通过2年后才可报奖。

提名科学技术普及奖的项目,科普作品应当出版且发行2年以上;科普展品应当应用2年以上。

2.每位完成人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参加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评审。2024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前三完成人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前三完成人。

2023、2024年度连续两年提名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未获奖项目,不可提名本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

3.凡提名特等奖的项目,须提供3位本领域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的推荐意见作为附件。

4.提名集成电路(企业)组、生物医药(企业)组、人工智能(企业)组的项目,必须是属于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领域,并由企业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牵头完成的项目。

5.已经获得或者当年度被提名为国家科学技术奖或者省、部级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得提名2025年度上海市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科学技术普及奖。

6.不可提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并由于国家安全和保密原因不能公开的成果。

四、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上海市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见附件4)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不同奖励类别的项目采用不同格式的提名书。提名书不得涉及保密内容。

被提名项目(人)填报者须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u.stcsm.sh.gov.cn/)进行上海“一网通办”注册。然后登录系统,凭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发送的提名网址链接,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五、申报程序

1.请申报者于8月24日(星期日)17:00前填写提名网址链接申请表(附件2),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takyc@163.com,由科研处向市教委统一申请。

提名项目(人)需将公示所需内容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takyc@163.com,由科研处统一完成公示(要求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按照《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提名手册》(附件4)要求进行。

2.请申报者根据科研处后续通知,完成系统填报,并将如下材料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各项目提名材料3套(提名书主件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原件1套,不含附件材料的提名书主件2套)。提名书主件及附件的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提交。科普作品必须提供出版的最新版本科普图书、影视音像制品1套。

(2)意识形态审核表(附件3),纸质版本1份,本人手写签字,所在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提名书必须从网络系统中打印正式版,具体打印及装订要求详见《提名手册》(附件4)。书面材料必须和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完全一致。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2025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提名推荐工作。请有申报意向的老师,先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顾宙寅      

联系电话:13482270258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佐临楼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