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
为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高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正常秩序,并确保在发生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沉着应对、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小影响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突发事件”的认定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无法预见的可能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教学、生活秩序,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危及国家安全的事件。
二、处理“突发事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方针
(一)预防为主,及时控制。注重日常安全管理,加强风险隐患排查与分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解决。力争把可能引起突发事件的苗头遏制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避免事态扩大。
(二)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坚决守牢校园安全稳定底线。
(三)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学校主要领导统一指挥,相关单位(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力求迅速控制事态,不使之扩大、发展。
(四)审慎周全,妥善处理。弄清情况,处理得当,要相信和争取依靠大多数师生员工,以教育疏导为主,不扩大事态,不激化矛盾,不升级矛盾。
(五)通讯畅通,反应迅速。全校有关部门和岗位的人员要常备不懈,加强信息工作,落实值班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单位负责同志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相关应急处置人员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三、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的组成、任务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 巍、黄昌勇
副组长:徐 咏、郭 恺
组 员:刘春友、李冬梅、胡 佐、沈 亮、支运波、张云蕾、何 亮、方 军、姚 远、徐 晶、应 丹、黄志立、典 磊、各院系党政领导
(二)突发事件对策处理小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行使职权。负责对突发事件处置的领导指挥,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单位(部门)及时汇报。工作期间,临时集中办公地点设在院长办公室。
(三)经领导小组宣布进入应急处置工作状态,小组成员立即自行到岗,按照工作预案、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的布置,开展工作。
(四)根据工作需要,经领导小组同意,可成立校区应急处置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校区应急处置工作。
(五)各部门具体分工:
1、两办:
(1)迅速了解情况,报告学校领导。
(2)协助学校领导快速判断、快速反应、快速决策、快速行动,
控制事态。
(3)向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汇报和通报情况。
(4)与属地街镇、有关单位、兄弟院校紧急磋商,联系合作,寻求支援。
2、后保处:
(1)加强校门管理,控制人员出入,严防校外无关人员进入校园。
(2)迅速组织安保人员力量,必要时通过物业、安保公司调集人员,到岗待命。
(3)保持与公安(文保)、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并接受指导。
(4)做好反恐、防暴、防火、防盗等相关各项准备工作。
3、学生处、团委:
(1)组织学工部、团委工作人员、辅导员、班主任和相关系(院)党政干部迅速赴现场开展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阻止学生过激行为,控制事态发展。
(2)发挥学生组织特别是学生党支部、团支部及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志愿者的作用。
(3)配合系(院)领导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
(4)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向党员、团员或全体学生发出倡议书。
(5)与学生联系沟通,做好学生情况调查工作。
4、宣传部、信息办: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宣传引导,统一对外发布信息。保持与上级宣传部门、相关媒体、网络信息发布等单位的联系与沟通。
5、医务室:迅速到岗,做好相关卫生防疫工作,预防伤亡事故发生,处置伤病人员。及时联系医院、疾控、卫生机构,寻求支援与救助。
6、车队:立即做好车辆准备,随时出车。
(六)成员的具体分工和职责:
1、全面掌握情况,及时、正确做出判断和决策,统一指挥行动:谢巍、黄昌勇负责,徐咏、郭恺协助。
2、根据预案规定、小组领导的布置和指令,组织、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随时掌握事态发展和工作进程,提出问题和建议,进行检查和督促;起草文稿,组织会议;与上级机关保持联系,汇报情况:徐晶、应丹负责。
3、掌握动态,及时了解、调查、核实、反映情况;保持和基层党、团组织以及各群众组织、民主党派的联络,把握动向,进行工作:刘春友、李冬梅、胡佐、张云蕾、徐晶、应丹负责。
4、掌握和组织舆论,确保宣传阵地不被冲击、占用;清除张贴物,掌握自发结社和自发集会,保持政治环境稳定:刘春友、李冬梅、方军、徐晶、应丹负责。
5、组织和维护正常的教学工作和教学秩序;保持与各系(院)联系,掌握各系(院)动态和工作情况,及时配合、检查和督促;管理好教室、排练厅、剧场、健身房,确保不被擅自占用:沈亮、何亮、典磊负责。
6、保证学校的正常生活供应和生活秩序;维护通讯设备安全和对外联系畅通;为处理事件提供必需的交通和其他物质条件;保护财产不被占用、不受破坏:何亮负责。
7、掌握和处理外国留学生和专家中出现的情况,保持与上级外事部门联系,做好在突发事件中对外国留学生和文教专家的教育、保护和管理工作:刘春友、张云蕾、徐晶、应丹负责。
8、保持和公安机关联系;严密组织学校的治安、保卫队伍,加强巡逻门卫管理、外来人员出入和住宿管理;对外来串连、煽动以及趁机进行破坏、伤害活动的违反治安法规人员,及时依法控制和处理:何亮负责。
9、各成员按照已明确的职责,在平时就应预做安排,做好基础工作;当出现先兆性事态时,必须根据预案,主动处理问题,及时通报。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应迅速调度所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完成任务出色者,予以奖励;失职而延误工作者,当追究责任。
四、突发事件处置措施
1、校园内发现有不正常张贴物、传单、涂鸦等(包括煽动性的大字报、小字报、传单、海报、标语)以及不正常集会、仪式等行为的,发现者立即报告学校后保处(四校区运行保障中心)。
2、后保处(四校区运行保障中心)负责人立即组织力量处置,同时报告两办负责人。涉及学生的,学工部协同处置。后保处干部及物业安保等校园安全相关工作人员,学工部、团委干部及辅导员可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1)对不正常张贴物、传单、涂鸦等,立即揭下、没收或涂抹清除(清除前工作人员拍照交学校留存)。通过调取监控等办法,查找相关书写、张贴、分发人员,如当场发现,则立即带离。
(2)对进行不正常集会、仪式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制止、劝阻、带离,并疏散围观人群。
(3)上述人员中,本校学生带至院系或学工部办公室,教职工或其他人员带至后保处。后保处安排安保人员值守保卫。
(4)相关院系、职能部门立即对上述人员进行询问、谈话,了解情况,并形成书面报告。
(5)如上述人员规模达到5人(含)以上(10人以内)的,则由后保处立即联系公安(文保),到场支援处置。并立即调集、组织安保人员设置警戒,劝离、疏散围观人群。
(6)如上述人员规模达到10人(含)以上的。则由后保处立即联系公安(文保),请求调集警力,到场支援处置。后保处组织力量与公安(文保)相互配合,尽快疏散围观人群,恢复校园公共秩序。
(7)若涉及刑事程序,由公安局进行处理;若不涉及刑事程序的,学生报学生处,由学生处进行教育、批评,或作必要处理;若是教职工,报党办、组织部、教工部处理。
上海戏剧学院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