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学校食堂贯彻落实《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23〕21号)精神,学校食堂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就餐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形成校长、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食品安全员的四级管理组织体系,名单如下:
单位主要负责人:院长 黄昌勇
食品安全总监:副院长 郭 恺
食品安全主管:后勤保卫处 处长 何 亮
食品安全副主管:后勤保卫处 副处长 徐 军
食品安全员:后勤保卫处 钱 忠、陈纳新、徐 颖、庄文琴
附属戏曲学校、附属舞蹈学校分别参照成立食品安全监管小组。
具体职责如下:
一、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承担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决策人,对本单位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以下职责: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组织落实月调度完成情况;明确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和食品安全员的职责,并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和食品安全员的食品安全管理能力、背景进行严格审核,不得聘用法律法规禁止聘用的人员;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和食品安全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在作出涉及食品安全的重大决策前,充分听取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和食品安全员的意见和建议;对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主管、食品安全员报告的或突发的重大风险隐患等情况,按相关规定及时报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其他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二、食品安全总监职责
食品安全总监由学校分管食品安全的校领导担任。食品安全总监直接对院长负责,协助院长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监督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
(二)监督各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三)对部门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三、食品安全主管职责
食品安全主管由学校后勤保卫处处长担任。食品安全主管直接对食品安全总监负责,协助总监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承担下列职责:
(一)协调落实本部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协调指导本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与修订工作;
(三)协调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奖惩考核机制,考核与监督本部门、各岗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行使考核奖惩权力;
(四)对本部门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候选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五)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
四、食品安全员职责
食品安全员是指对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起较大作用的人员,对食品安全主管、食品安全总监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从事食品安全管理具体工作。
(一)树立对集体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警惕,严防火、盗、**等事件发生;
(二)熟悉食堂内部和外部的环境设施,每日对食堂的门窗等进行细致的巡查。不得让陌生人进入食堂后场,把好食堂后门,发现可疑情况,立即调查并上报;
(三)熟悉食堂内燃气、水、电等设施及管线的位置和结构特点。每日对其进行细致、严格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绝不留隐患;
(四)牢记食堂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经常对其检查,防止丢失、损坏。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能对食堂员工进行详细的讲解;
(五)抓好食堂炊事用具、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用电,爱护公物;
(六)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时检查食品保存、门窗关闭等情况,及时做好消防安全检查记录登记;
(七)检查餐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操作要求布置餐厅环境、清洁环境卫生,并检查桌椅是否完好,各种服务用具是否摆放到位;
(八)食堂操作场所、餐厅每天营业结束要做好日常清扫工作;
(九)有权阻止和纠正本部门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的决定和行为;
(十)对从业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操作的行为,经批评教育拒不整改的,及时上报处理。
上海戏剧学院后勤保卫处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