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11-01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

本次接受申报的研究领域见《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

研究周期为4年,每年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根据绩效评价择优给予滚动资助,连续资助期限不超过2个周期。

 

二、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应符合《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附件2)相关规定。其中,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申报截止日。

(二)项目申请人应为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在编在岗人员。创新团队中的研究骨干须实质性参与合作研究,原则上不超过5人

(三)已获得中央部委支持建设的科研团队类项目负责人、国家语委科研机构负责人不得申报或参与申报创新团队。

 

三、申报办法

申请人按照《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附件1)选择研究领域,名称不得修改,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报个人项目或创新团队项目。

 

四、申报名额

我校推荐个人项目和创新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1个。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纸质版本,1份。其中,创新团队项目表格中,“表一、研究骨干/其他成员”“表六、团队负责人承诺”处须手写签字;个人项目表格中,“表五、申请人承诺”处须手写签字。

2.《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电子版本(word版本和pdf版本),发送至科研处邮箱shangxikyc@163.com。

3.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申请者手写签字,所在支部/部门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该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科研处联系。

教务处联系人:黄博凯,15900825160

科研处联系人:唐  瑞,13641856853,华山路校区二教202

 

 

附件:

1.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指南(2024年)

2.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

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创新团队)

4.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项目申请书(个人)

5.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