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 号),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在学生和人才培养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优秀,省部级以上教学类奖项或教研类成果者优先;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港澳台地区专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在聘人员也可申报。
2.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8—2024学年)主讲本校(含本校指派校外教学任务)本科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08学时/学年。
3.非现任校级领导。
4.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8年1月1日后出生。
(二)其他事项
1.坚持同级互斥、梯次申报原则。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衔人)、领军、创业项目的入选者;
(3)原东方学者(含同层次本市人才计划)、尚在支持期内的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
2.申报人只能选择东方英才计划一个子项目、一个平台申报,对已经在东方英才计划其他平台申报项目的,不得在教育平台重复申报。
3.参照国家人才计划管理机制,已入选本市白玉兰人才计划浦江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报教师项目。
(三)推荐名额
我校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推荐名额为:常规名额2名、思政名额1名。各院系部门此次推荐名额为不超过2名,不可同时报领军项目。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填写《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申报表》,并打印纸质版1份交至所在院系、部门。
2. 9月6日(周五)12:00前,各院系、部门需确定推荐候选人,将申报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shxrencai@163.com,并将纸质版1份(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送交人事处。
3. 后续学校将统一组织校内评审并提交校级会议审议,请申报者、院系部门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提交申报材料。
联系人:徐京卫、龙君 联系方式:62485581、62485521
附件:1、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申报表
2、2024年东方英才计划教师项目汇总表
人事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