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接上级部门通知,现将2024年市级人才租房补贴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市级租房补贴的人才家庭(含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已租赁本市房源,但未享受人才计划(项目)有关补贴(人才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只能按一人申请)。
申请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科研工作并全职在岗。同时,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2.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以2024年1月1日为限计算),承担国家重大战略任务的可酌情放宽。
3.具体从事基础研究工作;国家和本市战略发展需要的重点领域;学校学科发展需要急需紧缺人才。
二、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应以实际来沪租房起始月份到当年12月为一个周期,按月核算,具体以租赁备案合同为依据。(例如:租赁备案合同日期为2024年9月15日-2024年12月3日,则该人才补贴金额月份为9月、10月、11月、12月,共计四个月计算)。
补贴标准为2000元/月。以下两种特殊情况除外:
1.租赁备案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低于市级租房补贴标准的,补贴金额以租赁备案合同中的租金价格为准。
2.2021-2023年已连续3年领取补贴的,今年将按照平均月租金的50%进行补贴。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办理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此为申请必备条件,否则上级部门不予受理,建议线上办理更节约时间,办理流程详见附件2或咨询962269。租赁学校宿舍的老师由学校宿舍管理部门统一协调网签备案事宜,周一可先不提交。
3.申请人请于10月28日(周一)14:00前将申请表Word版、含本人签字的申请表PDF版、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非租房合同)等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xrencai@163.com。
4.学校将根据上级核定名额,结合具体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报送市人才局。
5.市人才局将会同房管局等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复核审查,重点审核人才本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房产情况、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情况等。审核结果将影响我校后续租房补贴的申请资格和分配名额。
6.申报期间(即本人提交申请即日起至审批结果批复前),如申报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有了房产,应第一时间告知人事处,人事处将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变更相关申报信息。
对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或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告知变更情况的,一经查实,上级部门将立即终止其所享受的相关政策待遇,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并追回已发放的租房补贴。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联系人:徐京卫,62485581
龙 君,62485521
附件:
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理提示
人事处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