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6-07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4]16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曙光计划”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支持,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4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二、项目设置

“曙光计划”项目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开支,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

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还将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在项目验收通过后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三、评审方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在20249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鉴于“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者于2024618日(星期)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7表七、主要研究人员情况”处须手写签名

2.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及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3.《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党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516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4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4]16号)

2.“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3.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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