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创建于1945年,是文化和旅游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现设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术学位授权点 1个(艺术学),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个(戏剧与影视、戏曲与曲艺)。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办人民满意的艺术教育,始终不忘“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秉承“至善至美”的校训精神,把培养“品德正、基础厚、专业精、实践强”的德艺双馨艺术人才作为目标。自建校以来,在艺术领域,尤其是编剧专业高层次创作人才培养方面,打下了扎实的专业基础,积累了丰硕的教学、创作、科研成果。
中国戏剧家协会成立于1949年7月24日,原名中华全国戏剧工作者协会,1953年更名为中国戏剧家协会,是由全国各民族戏剧家组成的人民团体。七十多年来,中国剧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团结广大戏剧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文艺方针政策,加强行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动戏剧精品创作,组织“深入基层、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举办中国戏剧节、中国校园戏剧节、全国小戏小品展演、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荟萃等全国性戏剧活动及各类人才培训班,不断推出优秀戏剧作品和戏剧人才;组织拍摄优秀戏曲数字电影,举办文艺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基层戏剧调研和戏剧理论研讨,推动对外戏剧交流,编辑出版戏剧刊物与书籍等,为戏剧事业的繁荣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为培养新时代中国学派剧作家,促进当代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繁荣发展,中国戏剧家协会与上海戏剧学院联合开办“剧作家专业博士研究生班”。该班在戏剧与影视专业学位博士点下联合培养编剧专业博士,特聘陈彦、罗怀臻、孟冰,王勇、何冀平等具有国内外影响的当代杰出剧作家担任专业博导。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要求,进行毕业创作演出并通过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后,颁发上海戏剧学院博士毕业证书,授予上海戏剧学院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能在本专业学术研究领域和文艺创作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计划招生6名。
三、学制和学习方式
学制为4年,在校学习年限3-6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四、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博士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工作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研究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2024年,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暂不招收港澳台考生。
外籍考生报考事项见近期留学生部网站“招生信息-博士生”《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外国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剧本创作与编剧理论)》(https://iso.sta.edu.cn/45/list.htm)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考核”考生须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正教授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意见均须附推荐专家手写签名,不接受电子签名,代签一律视为提供虚假材料,取消考试资格;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除符合上述提到的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须作为主创人员获得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或行业内重要科研、文艺作品成果奖励(请提供证书扫描件);
(六)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若本科学历也在境外获得,须一并完成认证);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解放军军委政治工作部的规定办理;
(八)须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申请材料。
六、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4年6月3日9:00—2024年6月9日16:00。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页面,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完成缴费,方为报名成功。
我校学术学位博士和专业学位博士不可兼报,考生只能选择一名导师报考,以网上报名截止前,最后提交的一条有效报名记录为准。已于2024年3月-4月成功报名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可再次报考本研究方向,否则视为本次报名无效。
(二)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下载附件2),表中所有涉及签名处必须手写,填写后扫描。
2)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扫描件,并确保网上报名截止前,上述证书均需在学信网上可查;境内应届毕业硕士生先提供学生证复印件,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3)在境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若本科学历学位也在境外获得,须一并提供认证证书扫描件)。
4)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印在同一张A4纸的同一面)。
5)同等学力考生不需提交硕士学位和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和论文答辩决议,但须按“报考条件”中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以及学士学位和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
资格审查材料在报名阶段均以扫描电子版形式提交,考生依照上述材料顺序编辑合成一个PDF文件的附件,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命名。
2.申请材料包括:
1)《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艺术创作实践计划书》(请下载附件3),自拟题目并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创作实践计划。编辑成PDF文件,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计划书”命名;
2)个人成果:见《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专业学位)》。请将书面材料编辑为一个PDF文件,若证书或证明的内容为外语的,请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视频(音频)文件的个人成果请转换为常见的播放格式。请将本项内容整理在一个文件夹内,以“导师姓名+考生姓名+个人成果”命名。
请考生仔细核对切勿漏交。资格审查材料和申请材料在报名阶段均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复试时提交材料纸质版原件,证件、证书同时提交复印件。
以上附件请于2024年6月9日16点前,发送至博士报考材料接收邮箱sxboshicailiao@vip.163.com(本邮箱仅用于材料接收)。咨询邮箱为sxyanzhao@163.com。
(三)报考费:
网上报名填写完毕,考生须缴纳报考费250元(同等学力报考者缴纳450元)。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考生,其报名视为无效。
(四)准考证发放:
我校对已在网上报名,并已提交材料和缴纳报考费的考生核发准考证,通知另发。
七、考核方式(考试内容详见博士招生专业目录)
(一)初、复试时间:于2024年6月进行(具体日期以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最新公告为准,下同)
(二)考试地点: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三)初审(试)科目:
业务一:申请材料审核(满分100分)。由本专业领域专家组成初审小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基本素质和创作潜质进行遴选并评分,择优确定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低于60分者不可参加复试。预计6月在我校招生网官网公布。
(四)复试科目:
(1)业务二:专业知识考核(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长3小时);
(2)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满分100分,单科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对有“不诚信”、“不道德”和“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实,经学校综合研判,实行“一票否决制”。
“申请-考核”考生总成绩=“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若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同分人数大于剩余计划数的,则依次逐项比较以下科目成绩:
专业综合面试、业务课二、业务课一。
(二)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复查,对符合标准者给予注册、取得学籍。
(三)新生中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若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及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凭所在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30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
九、住宿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中的非上海生源住宿地点为上海戏剧学院莲花路校区(莲花路211号);
所有上海生源均实行走读。
十、其他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辅导班,不提供往年专业试题。
(二)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及报考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直至学籍。
(三)考生报考类别有两种: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定向就业类别;人事关系离开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只能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我校须和考生所在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若被我校录取,我校需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
拟报定向培养的考生须将报名情况充分告知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并征得其同意后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如招生单位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则由招生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补充并公布相关办法。
十一、违纪处罚
对在报名或全程遴选过程中存在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279
学校名称:上海戏剧学院
学校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
邮 编:200040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咨询邮箱:sxyanzhao@163.com
监督电话:021-62495375
网址:https://zs.sta.edu.cn(进入招生网首页后点击“博士研究生招生”栏目链接)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5月
附件1:《上海戏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考核-专业学位)》.xlsx
附件2:《上海戏剧学院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doc
附件3:《上海戏剧学院博士研究生艺术创作实践计划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