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发〔2024〕70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现代舞台艺术、智能公共文化服务、沉浸式文化和旅游、文化和旅游装备设备等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技术集成应用创新,支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科技成果向行业转移转化,推动新业态、新模式等创新发展。推荐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中重要现实需求为导向,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应用前景广阔、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69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二)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三)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
(五)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名额
(一)我校申报名额:1项。
(二)项目负责人应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确保不存在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等方面的问题。
四、支持举措
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体量等情况支持5—10万元。
五、提交材料
请于2024年6月3日(星期一)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预期材料不予受理:
1.《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纸质版本,一式七份。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3.请在填报前,认真阅读《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并确保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内容完全一致。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该项目校内申报的时间截点,逾期材料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516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1.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
3.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
科研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