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3号)文件要求,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推动“时代新人铸魂工程”落地见效,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申报内容
1.该专项任务项目申报需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三、申报条件
1.该专项任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每所高校限报2项。
2.该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岗人员,包括院系级党组织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学工干部等)。
3.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4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
1.该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本次申报网络开放时间为:2024年3月22日(星期五)至4月8日(星期一)。申请者请登录“项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和《申请评审书》的填表要求填写。
填写《申请评审书》“申请者本人近三年来主要研究成果”栏时,请同时填写个人工作实绩。
五、其他要求
1.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以及《上海戏剧学院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上戏院发[2022]22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间接费用按照不超过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如下:5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40%;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为30%;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为20%。
批准经费2万元,其中,直接费用为1.2万元,间接费用为0.8万元。
2.申请者应认真阅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及以往立项情况,提高申报质量,避免重复申报。
3.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4.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三年申请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六、申报材料
请申报者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下午5: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1.《申请评审书》纸质版本,一式7份,“课题组成员”“项目承诺书”处须手写签名;
2.《申请评审书》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报者注意该项目校内申报的时间截点,逾期材料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唐瑞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364185685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516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4]13号)
2.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
3.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社科[2006]2号)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
5.上海戏剧学院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版)(上戏院发[2022]22号)
科研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