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4-01-03浏览次数:10

各系、部、二级学院: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关于征集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的通知》(科教函[2023]8号)文件精神,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征集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目标,进一步发挥技术提升对文化和旅游行业的支撑作用,面向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聚焦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激发文化和旅游领域创新活力,推动关键核心装备与技术自主研发和国产品牌建设,引导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文化和旅游装备高质量发展。

  

二、征集范围

  (一)装备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文化服务(含特殊群体服务),演艺,游乐游艺,乐器,非遗传承保护,沉浸式体验等装备;文旅安全保障及检测监测装备;旅居车、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等旅游休闲体验装备,冰雪、户外等旅游运动装备,索道缆车、观光游览车、移动住宿等旅游基础设施装备的先进技术。

  (二)成果应用:应用于演出、娱乐、上网服务场所和公共文化空间、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景,有效提升文化和旅游体验的装备技术应用项目、产品、系统、平台、解决方案。

  (三)机制创新:产学研协同推动文化和旅游领域装备技术提升、产业化应用的创新做法,包括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健全机制、完善体系、建设载体等方面的案例。

  未直接服务于文化和旅游装备的信息化平台、APP、小程序、公众号等软件或系统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文化和旅游装备发展应用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案例充分体现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发展前沿水平,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引领性、创新性,在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力和代表性。

  (三)申报案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

  (四)申报案例应用示范效应强,具有可复制性和推广性,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五)申报案例须为近3年内的创新成果。

  (六)申报主体近期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安全事故。

 

四、工作流程

  (一)申报和推荐

本次案例征集名额,我校为2项。申报人需填写《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申报表》(附件2),报送至科研处,经专家评审后上报。

  (二)审核和遴选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联合组织对案例进行审核和专家遴选,经公示后发布结果。

  (三)宣传展示

  1.对优秀案例的先进技术、创新成果、典型做法,在有关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

  2.组织推荐优秀案例代表参加由文化和旅游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或指导的展会、活动、论坛等。特别优秀的,其申报单位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中予以重点支持。

  3.编印《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汇编》。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于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上午11点之前将如下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一)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申报表》纸质版本,一式七份。

(二)申报材料须附案例清晰图片(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和视频材料(5分钟以内)。

(三)《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申报表》电子版本、案例图片和视频材料,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文件标题请注明“姓名+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申报材料”。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动员申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联系人:唐瑞      

联系电话:021-62498991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综合办公楼516室

 

附件:

附件1  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高新技术司关于征集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的通知(科教函【2023】8号).doc

附件2  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申报表.docx

 

                                                                            科研处

                                                                         2024年1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