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设置
1.项目定位。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着眼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
经项目选题征集,结合文化和旅游发展重点工作任务,确定2024年文化和旅游部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方向26个(附件2)。
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2.申报要求。申报课题的研究内容需与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请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例如:创作项目、公共服务项目、旅游项目等);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
3.申报名额。上海市文旅局负责该类项目在上海市的推荐工作,上海市推荐不超过5项。上海市文旅局给予我校的申报名额另行通知。
4.结项要求。文化和旅游部科技教育司组织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开展委托研究,委托研究经费每项3—5万元。工作要求:
(1)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1篇以上有质量的《文化和旅游智库成果要报》稿,每篇字数约2500字。
(2)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3)时间要求。委托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为12个月,时间以委托立项协议为准。研究周期内未完成的项目,可申请1次延期,时间不超过6个月。逾期未结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将视情况作终止或撤项处理。
二、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三、提交材料
鉴于该项目有名额限制,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材料不予受理:
1. 《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7份,封皮右上角须填写“对应选题方向编号”,“申请人承诺”处须打印后手写签名,“表二课题论证 2.研究成果拟转化方向”须在“方框”内打“√”;
2. 《申报书》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