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3-08-23浏览次数:10

院系、部门

根据《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323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第十九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名额

申报范围为我校教学和研究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在职专任教师。按照上级分配方案,推荐名额为青年科学奖1人,教育教学奖1人

请各院系、部门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本部门专任教师进行申报,对照申报条件和教学、科研实绩择优推荐人选每个项目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1人

二、申报条件

(一)青年科学奖

青年科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国家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科技创新有突出成就,并取得重要成果的青年教师。

1. 截至2023年1月1日,女性不超过40周岁,即1982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男性不超过38周岁,即1984年1月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科学研究工作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课题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科技创新、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学和科学研究的能力,有较强的科研发展潜力,已取得了较强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并得到同行认可。

(二)教育教学奖

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1. 截至2023年1月1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7年 1 月 1 日及以后出生。

2.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 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 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 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三、材料要求

1.电子版材料。相关院系、部门8月25日下午5:00前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一览表(附件1)和教育教学奖推荐一览表(附件2)的电子版材料(Excel打包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邮件名部门+申报人姓名+霍英东基金申报”。

2. 纸质版材料。请于830日下午5:00前将上述推荐一览表(一式一份)盖章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

 

联系人:徐京卫;联系电话:13621722534;邮箱:sxrscgz@163.com

 

附件:

1.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推荐一览表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一览表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人事处

2023年8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