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手续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8浏览次数:745

签证手续

一、来华签证:

1.留学生来华学习,必须持学生签证(X)入境;若时间紧迫,可先持旅游签证(L)、访问签证(F)或免签证(部分国家)入境,再根据情况办理相关居留手续。
2.办理学习签证(X),需先报名并交纳报名费。学院在2~3周内准备好录取通知书和签证申请表(JW202表),根据学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送寄给本人。学生持此两种文件,连同在本国的健康证明,到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办理学习签证(X)。所有学生必须持有效普通护照在华学习。

二、“居留许可”和“F签证”

1.学生入境后,在入境签证有效期内及时办理居留许可,办理居留许可后,有效期内入境次数为多次。办理居留许可必须提交健康证明。
2.6个月内的短期学习可以申请F签证,有效期内入境次数可为一次、两次或多次。次数不同,费用不同,办理时无需提交健康证明
3.每学期初,学院将在规定时间内为留学生集体代办一次;其余时间,由学生自己携带规定材料前往办理。
4.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以上居留证件而导致逾期非法在华停留,学生自行承担出入境管理局的处罚。
5.办理1年内居留许可,收费400元人民币;1年至3年内800元人民币;3年以上1000元人民币。

三、办理居留许可需要准备材料:

  1. 护照原件

  2. 1张两寸照片

  3. 《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表》(住宿校外者提供)

  4. 健康证明(首次办理居留许可者提供,原居留许可过期后3个月内续办者免交)

  5. JW202表(交纳报名费后学院提供)

  6. 录取通知书(交纳报名费后学院提供)

  7. 《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学院代填)

  8. 学院证明函(交纳学费后学院提供)

四、居留许可的注销

学习结束后,学生应在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离开中国,如开学二周后学生还未来报到并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学院将把此信息上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此学生将作为非法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