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2-11-11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教委“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2]32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设置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2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我校在编在岗教师。

该项目分为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两大类,其中,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12个月

“晨光计划”项目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

 

二、申报名额

我校的2022年度“晨光计划”申报名额:4+1名。

补充说明:额外增加了1名“艺术学”专项申报名额,在限额内也可以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三、工作安排

1. 本着“事前公告事后公示”的原则,在教师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进行校内公示,后上报。

2. 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由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在12月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四、提交材料

敬请各位申报者于20221121日(星期)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

2. 《“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科研处

2022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