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门:
按上级相关工作要求,现将人才租房补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全职在岗的教职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不存在违纪违法、****等行为。
2、我校具备较大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青年骨干人才或学校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教学、科研人员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在人才培养、科研、创作上取得突出成绩;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突出的业务能力,本职工作表现优良。
3、青年骨干人才: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急需紧缺人才:不限年龄。
4、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住房,现以租赁形式解决住房问题。
5、本人未领取上海市各类人才计划中的生活补贴。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提交至所在院系、部门初审。
2、各院系、部门请于6月7日(周二)17:00前将申请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sxrscgz@163.com。
3、学校将根据上级下发的申报名额,结合学校申报情况组织遴选,并上报至上级有关部门。
4、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本通知请勿通过微信等途径进行转发。
5、2021年申请的房贴,本月将统一发放至本人交通银行卡。
(联系人:徐京卫 联系电话:13621722534)
附件: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