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者:后保处发布时间:2022-03-10浏览次数:19

食堂工作人员操作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

一、食堂管理人员聘用外来人员必须上报后保处,必须持身份证、暂住证、务工证、健康证上岗。

二、厨房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外来工作人员到食堂检修设备或进行其他工作的,须在食堂工作人员陪同下进行。

三、厨师上橱前必须检查煤气是否完好,在确保无泄漏的情况下方可点火操作。

四、蒸饭、烧水时要确定水位是否正常。

五、餐用货梯运行时必须注意操作安全。

六、食堂供应的大众汤必须有专人管理。

七、使用机械设备加食品,须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

八、米、菜、调味品等必须由专人负责,保证教职工、学生用餐卫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九、食堂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十、确保用电、使用煤气的安全。

 

 

后保处伙食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