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费标准
根据我校规定,学历生按学年交学费,每学年开学时一次付清。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缓交学费者,缓交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1.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人民币30000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人民币52000元。如有变动,按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新标准收取。
2.生活费、保险费、住宿费、医药费、教材费及教学计划以外的实习、作业费、观摩费均需自理。
二、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00040
通信地址:上海市华山路630号上海戏剧学院国际交流处
电话:0086-21-62498896
Website: https://iso.sta.edu.cn/45/list.htm
E-mail: sta_internationa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