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5年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戏剧学院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管理办法》(上戏院办发【2022】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启动2025年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为:2025年9月24日至10月14日17点。
二、根据“高地大”项目要求,仅面向学术专著开展出版资助工作。译著、编著和连续出版物不列入征集范围。
三、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已获学校出版专项资助的,不在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四、获学校出版资助立项的图书,应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当年度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附件一)范围内选定出版社。
五、按照管理办法之规定,获得资助的著作应在签订出版合同之日起(或合同约定出版日期)一年内出版。对于此前已获著作出版资助却未按期完成出版的,不得申请本次资助。逾期12个月仍未能出版的,按照管理办法之规定向出版社发函,追回书款。
六、为提高我校学术专著的竞争力和影响力,鼓励申请者以所申报的著作为基础,积极争取各类相关项目、奖项和国家出版业发展规划等,其中包括: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入选国家新闻署《出版业“十四五”时期发展规划》等。入选上述项目、奖项或国家级出版业发展规划的,可不受本通知第二、三、四条的限制。
七、学术专著出版资助仅用于支付出版费,2025年学校资助8本,每本专著资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不足部分由申请者自行承担。
八、需提交材料清单:
1.书稿纸质版一份。申请出版资助的学术专著须完成初稿,初稿字数不少于15万字。作为省部级及以上级别项目结项成果的,初稿字数可作宽限。
2.《上海戏剧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附件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申请书纸质版,单面打印及本人签字后,请交至华山路校区佐临楼302;申请书电子版,请通过校内OA发给科研处蓝涛或外网工作邮箱tanutamon@sina.com。
鉴于科研处办公空间有限,提交的书稿需要取回的,请于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取回。逾期科研处将对书稿酌情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蓝涛,18621696993。
附件一: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推荐申报出版机构名单
附件二:《上海戏剧学院学术专著出版资助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