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5]24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5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项目设置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后,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三、评审方式
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5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鉴于“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者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8份,“主要研究人员情况”处须手写签名。
2.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本及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3.《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份,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党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 系 人:万荟云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561806277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佐临楼304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