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5-07-10浏览次数:11

各系、部、二级学院

   

    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25]24号)文件要求,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着力打造一支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市教委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决定实施2025年度“曙光计划”。现就做好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应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单位)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学科研人员。

 

    二、项目设置

“曙光计划”中自然科学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用于项目相关的科研支出。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为进一步激发调动教学科研人员的科技创新活力,增强教学科研人员的获得感,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在项目验收通过后对本次获得资助的教学科研人员给予一定金额的一次性个人奖励。

    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单位)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该项目实行单独申报,每校(单位)限报1人,该名额不占学校(单位)“曙光计划”规定分配额度,由市教委德育处按照申报条件组织初审,推荐4个项目参加统一答辩。

 

    三、评审方式

    市教委和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答辩须由“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人本人参加,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弃权。“曙光计划”项目答辩日期初定为2025年10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鉴于“曙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有意申报者于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1.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8份,“主要研究人员情况”处须手写签名。

2. 《“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电子版本及附件材料,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3.《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纸质版本1申请人本人手写签字,所在党支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请各系、部、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做好本院系的202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并提请申请人注意材料提交的时间截点,逾期不予受理。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人:万荟云    

联系电话:021-62498991;15618062773

联系地址:华山路校区佐临楼304室

电子邮箱:shangxikyc@163.com

 

 

附件:

1.“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上海戏剧学院科研项目及成果评奖意识形态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