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广播电视剧《关于转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申报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沪广电发[2023]5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公告栏中。
一、选题范围
围绕《2023年度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选题》所列选题进行申报,项目名称可在选题框架下进一步细化或拓展。
对自拟选题的课题申报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正处级以上管理职务,并组建3-6人(包括项目负责人)的课题组。
4.课题组成员均须实质性参与项目研究。
5.项目负责人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要求的,须由两名具备申报资格的同行专家推荐。
6.项目负责人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得有尚未结项的广电总局社科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同时参加两个项目;一个项目只能明确一个项目负责人和项目责任单位。
7.凡申报国家其他项目者,不得以同一选题申报广电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
三、申报要求
项目研究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专著等。项目成果为研究报告的,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成果为专著的,研究周期为2年。
资助金额一般为5万元(具体见立项通知书)。
项目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部级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广电办发[2020]144号)进行管理。
四、提交材料
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3年5月23日(周二)上午11点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立项申请书》纸质版,手写签字,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
2.《活页》纸质版,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6份;
3.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科研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