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3-04-04浏览次数:10

关于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公告》文件精神,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专项课题招标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上海统战工作发展实际,设立一批专项研究课题,组织全市专家学者深入研究、集中攻关,推出一批有思想含量、理论份量、话语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提供理论支撑。

 

二、项目设置

本次专项课题招标拟定一批研究条目作为指南,指南条目为“研究方向”,申报人须在原原本本学习、深入系统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学术专长和学术积累,选择不同角度、方法和侧重点,围绕研究条目进行申报。课题题目应严谨科学、简洁规范;研究内容要体现有限目标,切忌“大而全”;研究论述要突出前瞻性、创造性、实效性。

每项课题资助经费5万元,正式立项后首次拨付60%的经费,剩余经费在课题结项后进行拨付。

 

三、研究任务

课题研究周期为立项之日起2023年8月31日研究不得延期,逾期未交结项材料的课题将作终止处理。

 

课题结项时须提交如下成果:

1.最终成果:1篇研究报告。

2.阶段性成果:1篇决策咨询专报(以相关部门或报送渠道开具的采用证明为准)。

 

四、申报条件

1.专项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对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不限身份、不设门槛,鼓励广大专家学者积极参与专项课题的申报。

2.申报人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职责。

3.申报人所在单位须设有科研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选题不符合课题招标要求,或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或“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明显缺项;或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

3.申请书填写(包括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

4.申报人主持的各类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五、申报材料

敬请有意申请者于2023418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材料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专项课题申请书》纸质版本,一式6份,申报人承诺处须手写签字。

2.《专项课题申请书》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文件名称为《上海戏剧学院**--“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研究工程”专项课题申报书》。

   

 

                                                  

                                              202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