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沪教委科[2022]19号)文件精神,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敬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项目设置
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分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三大类。
1.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2023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该项目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必须是本校全职在岗人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须由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2.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本年度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须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该项目鼓励青年教育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探索,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6万元/项。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必须是本校全职在岗人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且尚未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可以选择《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指南》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选择《项目指南》进行申报的项目,其名称须与《项目指南》保持完全一致,不得自行更改或添加副标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项目指南》设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
该项目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积极关注教育实践中的现实性、应用性问题,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的教育科研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必须是本校全职在岗人员。
二、申报要求
1. 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2. 在申报截止之前,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在研的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者承担在研的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人员,不得申请。
3. 不能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4. 2022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申报者,不应申报。
5. 申报《项目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专题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应具有3年以上从事与所申报项目内容有关的研究或者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以及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6.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涉及12个学科。请依照申请书所列出的学科分类代码填写相应学科,跨学科项目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进行申报。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中的“教育基本理论”学科,细分为“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和“教育基本理论(其他)”,不再设立“教育基本理论(思政类)。
三、申报名额
我校2023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名额,按照申报学科名额具体分配如下:
1. 教育基本理论(党建类):2项。
2. 体卫美:2项。
4. 不指定学科:3项。
四、工作安排
鉴于本次申报有名额限制,敬请有意申报者务必于7月15日(星期五)上午11:00之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或学校内网科研处唐瑞。
科研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