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上海戏剧学院2021-2025年度莲花路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3. 近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受到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各级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供应商须拥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范围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企业需备案)。;
5. 拥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经营许可范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戏剧学院2021-2025年度《莲花路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
采购编号:SXCG-XJ-2021-0017
预算金额:1800元/台/4年(不超过此预算)
预计采购台数:270台(以实际需求为准)
付款方式:学生按实际需求支付
采购需求:为上海戏剧学院2021-2025年度莲花路校区《学生公寓空调租赁》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1-09-13至2021-09-15至上海戏剧学院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领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9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七间房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上海戏剧学院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630号七间房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
联系方式:吴老师 62498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