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优秀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7-07浏览次数:108

关于开展2021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中国旅游研究院(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现启动2021年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遴选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申报要求

1. 参评成果须聚焦文化和旅游研究,成果形式包括:

(1) 政府决策咨询、专题调研和数据研究报告(不含规划类成果);

(2)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3)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

成果完成时间范围要求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 参评成果作者的工作单位原则上需在中国大陆境内(暂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中国大陆境内作者同境外作者合作的研究成果,中国大陆境内作者须任主编或第一署名人。
    

3. 参评成果作者仅限报一项个人成果,可兼报一项集体成果集体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
    

4. 参评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研究报告须有实际采纳机构证明或经济、技术、社会影响的有效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登记等)。

2)论文须在经国家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期刊和报纸公开发表、有CN刊号,且字数在3000字以上。收入论文集者,同本条第(3)款。

3)专著须经国家正式出版社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完整的图书在版编目(CIP)数据。境外出版的专著须有ISBN书号。

二、申报材料

1. 申报人根据要求填写《文化和旅游优秀研究成果申报书》(2020年8月制),申报书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宏观决策课题与优秀研究成果管理系统“材料下载”处下载。

系统网址为

http://221.239.119.24:8088/xmsb/indexAction!to_index.action

 

2. 敬请有意申请者务必于2021824日(星期二)上午11:00之前将下列材料交至科研处:

1)《申报书》纸质版要求提交原件2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要求原件3份,论文和研究报告类成果可提交原件1份、复印件2份。论文类成果复印件须包括期刊封面、完整目录、论文全文刊载页,并装订成册。佐证材料单独装订,要求一式3份,要能够证明参评成果的思想水平、学术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影响和实际效益。
    如参评成果的语种为外文,须同时提交成果全文的中文翻译纸质版一式3份。

3)电子版本发送至邮箱:shangxiky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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