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28浏览次数:548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上级《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将启动2020年“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的推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请各部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把握标准、择优推荐各单位推荐名额为1人。

二、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推选范围和对象:在教书育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曾获市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重点向学科一线教学教师倾斜。

2.推荐人选基本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具有一定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3.关注推荐人选的育德能力和师德水平,推荐的人选应该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关爱学生、事迹生动、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要特别关注在抗击疫情过程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

三、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一式1份,需所在部门填写综合评价意见,领导签名、盖章,所在党总支(支部)的书记出具思想政治情况的书面意见签名、盖章

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1份

以上材料请于2020年71日前报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guminyi@126.com


人事处

2020628



附件:

1、《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2020年上海市“四有”好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推荐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