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展规划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1-14浏览次数:114

各位教师:

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关于《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的文件精神,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公告栏中。

一、招标对象

本批重大项目招标对象主要包括文化艺术和旅游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示范引导作用,加快构建中国特色艺术学体系,推动文化艺术和旅游研究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

  

三、项目设置

2020年度共发布31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

  

四、资格要求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课题组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2020年度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2021年度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投标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4.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

  

五、课题要求

1. 投标课题组须按本通知发布的《2020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

2. 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 投标课题组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课题的价值和意义。

4. 投标课题组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材料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 投标课题组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 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3-5年左右完成。

7. 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学术专题数据库的,要以公益使用、开放共享为目标,避免重复建设。

  

六、其他要求

1. 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投标课题组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 
投标课题组拟定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子课题负责人一般不得变更。
  3. 
投标课题组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评审工作的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七、提交材料

1.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纸质投标材料。请首席专家登陆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系统路径:文化和旅游部网站主页在线办事办事大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有关说明注册账号并提交材料。

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21日(星期六)至39日(星期一),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及审核。

2. 按照相关管理文件规定,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50万及以下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7:3;超过50万至500万的部分,直接费用:间接费用=8:2

计算公式如下所示,如果申报项目经费为80万,则直接费用=50*70%+80-50*80%=59万,间接费用=21万;如果申报项目经费为60万,则直接费用=50*70%+60-50*80%=43万,间接费用=17万。





                                                

   

科研处   


2020114

附件共6个。


附件1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公告.docx

附件2  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doc

附件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docx

附件4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doc

附件5  投标书参考样式.doc

附件6  201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