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佩红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者:党办院办发布时间:2017-12-07浏览次数:552

上海戏剧学院

上戏院办发【2017】37

 

 

 

各系(院)、部、处、室、戏校、舞校:

经党委会研究决定:

李佩红同志任戏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金喜全同志任戏曲学院副院长兼附属戏曲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特此通知。

 

上海戏学院

2017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