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23浏览次数:22

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和监督作用,现就开展2021年度中层干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我校全体中层干部。

  三、考核方式

   采取书面述职与现场述职相结合,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主要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四、述职内容

1.中层干部撰写个人总结主要内容:

12021年度本职工作完成情况,包括疫情防控常态化、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背景下常规工作完成情况、重点及创新工作等;

22021年度个人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个人学习情况包括党的理论自学情况、参加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参加线上线下培训情况等,廉洁自律情况包括个人廉洁从政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

2.二级院系党政领导个人总结还需包括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开展师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情况等。

    五、考核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即日起中层干部填写《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130日(周二)前将填写好的考核登记表电子版发至组织部OA邮箱(个人总结填写在表格里,整体表格不超过两页纸)。

  (二)组织部汇总中层干部《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后,在校园内网公布,供全院教职工查看。

(三)民主测评

1.群众测评。128日(周三)之前,各考核小组由负责人组织述职测评会。考核小组分组情况见人事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参加测评的在编教职工数不少于在编教职工总数的五分之四;各小组需提前2天将述职测评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报组织部,组织部派人发放、回收、统计测评表。

2.校领导、中层干部互评。

3.组织部、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将统计的考核测评情况报党委,确定考核等第。

六、考核权重

中层干部考核测评权重:部门群众对中层干部测评占30%;中层干部互评占30%;分管校领导对中层干部测评占15%;副职校领导对中层干部测评占10%;院党委书记、院长对中层干部测评占15%

   七、考核等第与结果反馈

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的等第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

合格。其中,考核优秀率为15%左右。

中层干部考核结果由分管校领导向被考核人反馈;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者由分管校领导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不合格”者将根据考核、考察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本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向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在收到复议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通知本人。

   八、考核材料归档,建立干部考核文书档案

   九、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培养、使用和年终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

    十、考核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层干部要本着对学校、对部门、对同志、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总结,把成绩写实,把不足找准,接受组织、领导和广大群众的考评。

   (二)严肃纪律。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测评工作时,严禁出现弄虚作假、干扰考核等违纪行为。

   (三)实事求是。参加考评的人员,应本着公道、正派的原则,从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出发,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积极参加学院的民主管理和监督。

附件:《2021年度考核登记表(中层干部)》



中共上海戏剧学院委员会 

                     组  织  部

                     20211123


中层干部考核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