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
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一、法律风险清单
根据本校的法治建设经验,本校日常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类型包括行政事务风险、知识产权风险、肖像权名誉权风险、合同风险等,具体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时对学校的影响大小确定)如下:
序号 | 核心法律风险类型 | 关注要点 | 风险等级 | |
行政事务风险 | 对学生的行为处分 | (1)相关行政事务处理程序合规性; (2)学生及教职工投诉、申诉回复流程的合法合规性。 | 中 | |
招生及学籍学位授予 | 中 | |||
教师行为处分及职称评选 | 低 | |||
知识产权风险 | 著作权许可及著作权转让 | (1)学校法人或个人职务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 (2)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的合法合规性; (3)产生知识产权纠纷后的舆情处理机制等。 | 高 | |
他人未经许可使用学校商标、名称及校徽 | 高 | |||
网络教学知识产权归属 | 中 | |||
肖像及名誉权风险 | 肖像权侵权风险 | 校内活动、校内教学及相关作品所涉及到的对他人肖像权使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对他人名誉权侵权导致的纠纷及舆论处理等。 | 高 | |
名誉权侵权风险 | 高 | |||
合同管理风险 | 采购合同(如设备、物资、食品采购合同等) | (1)招投标流程合规性; (2)合同权利义务、费用及付款、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的约定; (3)合同审批、签署流程的合规性及风险控制效果等; (4)相关合同与法律法规的衔接; (5)发生合同纠纷时的处理机制等。 | 高 | |
基建合同(如维修、建设合同等) | 高 | |||
知识产权相关合同 | 高 | |||
合作办学/招生合同 | 中 | |||
教职工劳动合同 | 低 | |||
人身侵害风险 | 故意伤害 | (1)学校设备设施的安全性; (2)安防系统的完善; (3)发生人身侵害事件时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对教职工人员的心理疏导等。 | 高 | |
意外事故 | 中 | |||
自伤行为 | 中 | |||
设施设备问题致损 | 中 | |||
刑事风险 | 个人职务犯罪 | (1)部分教职工或学生因缺乏法律意识实施犯罪的预防和处理; (2)学校对待刑事犯罪相关人员的惩罚措施,校内惩戒措施与法律规定的刑事责任妥善衔接等。 | 高 | |
个人一般犯罪 | 高 | |||
单位犯罪 | 高 | |||
涉外风险 | 涉外人员管理 | 对涉外人员相关事宜的管理及涉外信息的保密工作等。 | 中 | |
保密管理 | 中 |
法律风险处置办法
行政事务风险
加强学校学生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建设。以上位法为根本依据,确保学生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制定并完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公示工作,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
探索建立校内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通过对校内管理相关规定的把关与审查,及时调整、修改甚至撤销不合理的规范,真正实现校内规范的合法性与适用性。
推动成立学生事务管理法律服务中心,为学校法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专门负责学生申诉申请受理、日常管理维权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法律风险酝酿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介入,将纠纷解决于初始阶段,确保申诉权利实现的高效透明。
构建参与式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学校可以利用网络载体,凭借线上线下并进的传统文化大讲堂、精神文明单位创建、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
知识产权风险
完善本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建立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可实行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工作机构,负责对高等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签订的知识产权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
以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高等学校及其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学校有处理权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学校无处理权的,应提请并协助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学校教学、科研、创作以及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产业化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学校应当责令改正,退还非法所得,取消其获得的优惠待遇和奖励。
泄漏学校的保密作品内容,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许可使用学校法人作品或者教职工职务作品的,或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由学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时给予行政处分。
肖像及名誉权风险
加强教职工法律风险意识,引导教职工将自己的言论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防止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学校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随意公布相关人员信息,不侵犯相关人员的隐私,保护相关人员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
学校日常活动中,相关演出作品应当保证内容符合事实,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且要确保得到肖像权人的授权许可,不侵犯他人肖像权。
合同管理风险
提高学校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定期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实务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学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尽可能地规避合同中会出现的法律风险。
建立学校合同格式文本的广泛推行适用制度,根据学校所涉及各类合同的具体特点,从合同类型上全面把握,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制定学校所适用的合同范本。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完善化,并积极推行合同范本的广泛适用。
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监控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及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
加大学校合同管理执行和监管力度。通过制度的制约、惩罚来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细节,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来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的效果;学校应对管理人员制定一套严格的惩罚制度,在监督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处罚。
人身侵害风险
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校舍、围墙、栏杆、教具、教学设施、厕所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防止学生翻墙、在操场开展体育活动和上厕所时发生因墙体倒塌、体育器材损坏等造成的意外事故。
重视食品安全,严格监督学校食堂及校外餐饮经销商的食材安全,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优化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战演练,整合力量资源,强化联动响应,细化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校园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高效应对、妥善处置。
选聘教职工过程中,充分背调,注意其是否患有不适合担任教职的疾病(如精神病、传染病等),是否曾因刑事犯罪或侵害他人身体受过法律追究。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时的要求应更加严格,相关人员应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的培训。
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
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刑事风险
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应的刑事犯罪防范机制,加强教职工及学生的心理疏导,加强对学校日常事务的监督,尽可能避免刑事法律风险。
加强师生法制观念建设。防止出现教师教学过程的暴力行为、以及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升级为重大人身伤害性质的刑事犯罪,当事件发生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立完善的问责处理机制。
加大学校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准确度,加强学校会计部门监督及财政信息公开。全面预防、遏制职务犯罪,逐步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校内监督水平。
涉外风险
加强制度建设。学校应当将保密工作与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相结合,细化本单位的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保密工作责任体系,从“学校职能部门——二级院系——个人”,明确各类保密事项的归口管理责任人,签署保密责任书或承诺书。如发生泄密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上报,积极补救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加强因公出国(境)保密管理,加强国(境)外人才及设备引进保密管理,加强国际合作项目保密管理。注意把涉密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项目纳入涉密项目管理体系进行规范,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不放松内部管控,并加强对参与涉密项目的境外人员及设备的管理。
增强保密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除开展常规的保密宣传教育外,可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等形式,针对因公出国(境)、人才引进、涉外项目开展、外籍学生培养等场景设计培训课程,加强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范围,知晓保密手段,知晓惩罚措施和问责制度,强化保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