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是使研究生在学术研究方面受到全面训练,获得独立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合格并取得必需的学分绩点以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做好学位论文。为规范学位论文工作的各项要求,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 学位论文写作和完成答辩的时间
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应不少于一年半。学术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一般不得少于3万字,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写作一般不得少于7千字,博士学位论文写作一般不得少于8万字。在正式开始写作之前,必须通过开题。在写作过程中,导师应负责进行检查考核。
二、选题
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选题。在确定学位论文的题目时,应注意掌握以下原则:
1、范围适当:学位论文的课题必须限定在研究生所学专业学科的范围之内,并与已定的研究方向紧密联系。可以考虑涉及边缘性、交叉性学科的内容或进行跨专业的研究,但不能选择与本专业无关的课题作为学位论文的题目。
2、内容创新:研究生应对有关所选的课题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趋势和新信息、新成果有较为全面的了解,论文应有创新的思路、创新的见解或创新的方法。还应注意结合研究生本人的基础、特长和已做过的课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博士学位论文在这个方面应有更高的要求。
3、操作可行:根据硕士生和博士生学位论文的不同写作时间和不同要求,应确定适当的课题分量和难易程度。同时,选题时还应考虑到研究生收集资料、调查采访或进行实验等方面的时间和条件上的可能性。
三、开题和审题
学位论文的题目初步选定后,研究生应填写开题报告表,由导师组织和主持召开开题报告会,请3名以上同学科专家听取研究生所作的开题报告,对该课题进行审议、论证和确认,并提出修改意见。
开题报告表的内容包括:
1、选题的目的和意义;
2、本课题研究领域内前人研究的成果和可能遇到的主要难点;
3、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4、主要参考资料范围和查阅、调研、采访、实验等措施;
5、论文的规模和写作进度计划。
开题报告会举行的时间:学制3年的硕士生应在第二学年末(4月-6月)举行;学制4年的博士生应在第二学年末(4月-6月)举行。延长或缩短学制者,举行时间作相应调整。
四、检查和交稿
导师应经常检查课题进展情况,督促研究生定期汇报写作进度,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指导必须是具体的、有阶段性的,从提纲、分章初稿、全文初稿到修改定稿,都应作实质性的指导,并帮助研究生解决困难。
研究生部应根据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对研究生的论文写作情况和进度进行抽查、监督,以确保学位论文的按期完成和应有的质量。在必要的情况下,研究生部可与导师商议,对论文组织一次预答辩,以便尽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帮助改进。
学位论文经征求意见,修改补充后,应由导师正式审定完稿并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部。完稿的论文要求内容充实、分析严谨、观点清晰、注释规范,论文具体格式及打印要求按照《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定》执行。定稿应于每年的3月31日之前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装订本,逾期将不受理本年度申请学位事宜。
五、申请答辩
研究生修满所规定的课程,外语通过规定的水平考试,本人德、智、体均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已按规定交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位论文者,可向研究生部提出答辩申请。
关于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要求和实施方法,见《上海戏剧学院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六、费用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写作可报销一定数额的科研经费。具体参照《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科研经费使用的暂行规定》
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必须在与会者所提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修改,并填写《上海戏剧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计划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报院研究生部备案。选题未获通过者,必须在导师指导下,对原选题作重大修改或重新选题,在三个月之内召开第二次开题报告会。选题确定后一般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改作其他课题,也应重新作开题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