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发布者:后保处发布时间:2023-03-01浏览次数:3805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学校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一、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检查食品安全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安全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整改,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四、食品安全主管部门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情况,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后保处伙食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