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1-03-03浏览次数:515

各系(院)、处、部、室:

 

接上级有关部门通知,2021年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启动。该项目是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旨在充分利用国外优质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艺术人才及学贯中西的文化艺术大师,提高我国艺术教育整体水平及培养质量所实施的特别培养项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基本条件

我校在编在岗从事艺术教育的专任教师优秀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委托培养和定向生除外),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4.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 选派专业领域: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6. 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①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②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③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④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因疫情原因申请放弃公派留学资格或资格有效期内未能派出的除外)。

⑤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年(即自回国之日起至申请截止日前)。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 符合所申请项目的其他要求(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阅)。

 

二、选派类别及要求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①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2. 申请要求派出时间

①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应为国内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70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80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派出时间以外方邀请函时间为准,但应晚于2021630

②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即2021年)。申请人另需填写《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见附件1)。

④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5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即2021年)。

⑤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需通过国内学校与外方学校的校际合作项目派出。申请时应为国内高校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中外双方联合制定的学习计划,入学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即2021年)。

    3. 外语要求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托福8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参加由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并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的,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通过其他语言考试达到国外拟留学单位入学语言要求的(包括托福家庭版TOEFL iBT Home Edition、雅思家庭版IETLS Indicator),须提交成绩单及外方出具的认可该语言考试的证明。

    4.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5. 涉外联系
    访问学者、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通过国内推选单位的国外合作渠道或个人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导师已有的国际合作渠道赴国外学习;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主要通过国内高校与国外学校/机构的合作渠道派出。需由学校出面的涉外联系,将统一由国际交流中心配合完成。
    6.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2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三、留学单位及资助内容
    1. 留学单位: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申请学费资助者应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优秀;拟留学单位、专业应为世界一流。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国外导师应具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2. 资助内容: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人数原则上不高于项目年度选派计划的10%。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1. 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人员2021310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址: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21年艺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说明》准备纸质材料1份3月26日将网上报名后自动生成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递交院系、部门。
    注:受理机构选择上海戏剧学院。
    2. 院系推荐
    在校专任教师由所在部门根据专业需要和发展潜力进行推荐;全日制在校学生由所在院系根据专业发展、学习情况进行推荐,确认推选名单,分别报教务处与研究生部。
    3. 职能部门审核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者提交的材料由所在部门进行审核;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者将材料递交研究生部审核。
各职能部门将材料按顺序排列,并附每人一份单位推荐意见草拟稿,于202141日前交人事处。

    4. 人事处汇总、报送
    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对申报人员网上报名进行受理、提交,4月12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参加全国统一评审、专家鉴定。

    5. 评审及录取
    4月-5月,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并于5月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五其他说明
    本项目每年实施,申报时间一般在3月,请有意申报者务必在申报工作开始前准备好留学基金委规定的外语水平证明、提前联系国外机构获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申报通知请届时留意校内办公网公告栏。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流程、申请材料及说明、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等详情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s://www.csc.edu.cn/chuguo/s/2007)。

 
附件1: 《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