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发布时间:2021-02-23浏览次数:159

关于开展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位教师: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文件精神,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现已开始。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烦请各系、部、二级学院秘书告知本院系教师,并将此通知打印出来,粘贴于各院系布告栏:

 

一、课题设置

1. 本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重点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课题原则上每项资助2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3. 本年度本专项项目立项数预计200项左右。申请人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经费下达后,将会对该年度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执行不力的高校将削减下一年度预算。

4. 我校申报名额:2项

 

二、申报条件

    1. 本专项任务项目限高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院系一线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包括院系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等)。

    2. 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近期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

  (5)连续两年(指2019、2020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1年度申报资格;

    (6)申请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的唯一平台,网址:http://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四、工作安排

因本项目申报有名额限制,敬请有意申报者于2021年3月22日(星期一)上午11点之前,完成网上填报、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2021223

附件1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1〕7号).doc附件2  202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