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与上海戏剧学院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暨教学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新疆艺术剧院举行。新疆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徐良,新疆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锐军,新疆文化厅党组成员、新疆艺术剧院党委书记张建新,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郭宇,上海戏剧学院演艺中心常务副主任张军,上海戏剧学院演艺中心副主任巴雅尔,著名导演雷国华,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党委书记刘洪平,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吐尔洪·依明,新疆艺术剧院院属各单位领导出席仪式,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全体演职人员及各媒体记者等参加盛会。
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郭宇与新疆歌剧团团长吐尔洪·依明代表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徐良同志与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郭宇同志为“上海戏剧学院教学演出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揭牌仪式结束后,上海戏剧学院副院长郭宇,文化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徐锐军,文化厅党组成员、新疆艺术剧院党委书记张建新,导演雷国华,新疆歌剧团团长吐尔洪依明都做了简短的发言。
根据协议,按照 “互惠互利、优势互补、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与上海戏剧学院将利用双方现有资源,共同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促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贡献,推动新疆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保障新疆各族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为上戏师生了解新疆多元文化提供创作演出平台。
音乐剧《阿拉木罕》由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与上海戏剧学院共同投资打造,共同进行后期推广。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负责剧本的编写、作曲、编舞、正式演出的演员、舞美制作、灯光提供、服装制作等工作。上海戏剧学院负责导演、音乐制作、舞美设计与制作、灯光设计、服装设计与制作、人物造型、策划宣传以及学生版的演出与制作等工作,计划于2013年10月初正式对外演出。双方将力争将此剧打造成一台具有浓郁新疆民族特色的给人们以强烈的视觉、精神享受的舞台艺术精品。通过《阿拉木罕》宣传新疆优秀传统文化及新疆丰富的旅游资源,增强新疆旅游的文化内涵。加强新疆与内地及世界各国人民的交流,为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仪式结束后,在新疆文化厅领导及新疆艺术剧院领导的陪同下,郭宇、张军、巴雅尔、雷国华一行还观看了新疆艺术剧院歌剧团舞蹈演员排练,访问了新疆艺术剧院管弦乐团、民族乐团等院直属单位,参观了新疆艺术剧院展览馆。(文、图:演艺中心 编辑:榕树)

图为与会代表合影

图为音乐剧《阿拉木罕》排练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