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11-201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1-29浏览次数:29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267号)精神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市属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2012-2012学年学校各行政部门、直属各单位的信息公开情况,我校将从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具体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三个方面来编制此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91日起至2012831日止。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保证我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各类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坚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是学校坚决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加强民主管理、促进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工作。

2011-2012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健立信息公开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充分保障了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2011-2012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校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分别任正副组长,小组成员由院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教务处、监察处、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学生处、团委、工会、审计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全校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院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将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后经审核通过校园OA办公网、学校门户网站、校内公告栏、校报校刊、各类校内会议、新闻发布会各类媒介向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发布学校校工会:了解信息发布实施情况,收集教职工反馈意见和建议;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有关信息发布后的举报投诉。

通过以上措施不断完善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使全院上下形成了由主要领导统管、院长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学校认真学习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并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发布了《上海戏剧学校信息公开指南》和《上海戏剧学校信息公开目录》,对学校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受理机构程序和监督作了详细规范同时,不断修订和完善学校信息公开目录,保障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和规范化。

(三)完善信息公开专栏

为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校在原有的校内办公网开设“通知公告”和“学校文件”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学校门户网站主页同时开通“上海戏剧学院党务公开网页”链接“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和校内“通知公告”专栏。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均可通过这些网络平台便捷高效地了解上海戏剧学院学校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人才培养、学术科研、创作演出、国际交流、招生和招聘等详细的学校党务政务信息。

(四)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校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校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不断扩大保密范围损害公民的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20129月,学校制定颁布了《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规定》对学校各类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的责任分工、审查机制、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和保密审查的责任追究作了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数量:

2011-2012学年,全院新增的主动公开的信息共1427(),其中通过网络方式公开的信息数达1168(),通过纸质媒介、公告、会议等形式发布的信息259条(件)

2.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创作演出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包括学校资源使用情况;各类新制定的规章制度、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和结果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保等后勤保卫信息;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

3.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校行政办公网和学校外网分别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也是我校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纸质媒介:通过校报、校刊、学生手册、统计报表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会议形式:学校坚持通过召开“双月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向师生员工通报学校情况信息。学校进一步推进了教代会和工代会的信息公开形式,加大了师生员工关心的信息公开力度。2011-2012学年的教代会除院长向教职员工作行政工作报告外,专门增设了协管财务副院长作财务收支报告。

4)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学校已在拟定的《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但目前相关部门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信息咨询电话或邮件的较多,而明确要求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在2011-2012学年中没有收到相关申请。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虽然2011-2012学年间我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参差不齐;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为此,我校准备下一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 加强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组织,落实责任,适时组织全院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继续深化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继续深入推进不同领域信息公开的内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完善有关制度,如对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和师生切身利益的制度征求意见制度,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信息的透明度,进一步体现办学民主。

3.与院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充分结合原有院务公开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以及健全党务公开制度的契机,不断完善学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以服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为目的,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使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海戏剧学院院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