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高等学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条例规定,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核,共有273名同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获得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具体见附页。
现公示五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反映。
联系人:
联系电话:64804242,62483576
学生工作部(处)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1-09浏览次数:20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高等学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办法》、《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有关条例规定,经过个人申请、院(系)审核、学校审核,共有273名同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获得2011-2012学年国家助学金。具体见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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