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8-29浏览次数:1572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20295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平台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要求,现开展我校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范围

在我校全职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交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1.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511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6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2.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品德素质优秀:具有坚定的政治品德、优秀的学术道德、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专业贡献重大:在相关领域已取得较突出的创新成果,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团队效应突出:具有一支结构合理、创新创造能力较强的专业团队,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45岁以下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

引领作用显著:能够在本市、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引领本专业、本学科、本领域的发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发展潜力较大:本人在相关领域显示出明显的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潜力;团队成员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以下人员都不在申报范围: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连续2年申报未入选,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同一年度申报上海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含蓄水池)和上海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的人员。


二、推荐原则

以提高人才的创新创业能力为核心,以聚焦重点、服务发展,突出一线、团队优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深入实施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

1.聚焦重点,服务发展。聚焦本市人才高峰工程重点领域、重大项目、重大工程,围绕科技创新和创业、高新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关注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重点产业领域,开展领军人才选拔工作。同时,要加大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的选拔力度。对从事重大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领域研究或直接参与新冠肺炎一线救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同等条件下给予倾斜。

2.突出一线,团队优先。以在科研、生产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的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为选拔重点。要加大经确认的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选拔力度,高峰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3.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时公开选拔工作信息,严格规范选拔程序,切实加强选拔全过程监督。充分发挥专家评审、擂台赛、大数据测评等评价方式的作用,确保选拔结果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三、推荐名额

我校此次上报市教委领军人才候选人名额为3名(包含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各院系(部门)可推荐最多1人选。


四、推荐途径

1、部门推荐:由各部门严格按照领军人才选拔条件推荐人选,推荐部门请填写《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候选人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2),同时,所在党支部需填写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

2、专家举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由本专业3名及以上专家联名举荐。举荐专家应为本领域两院院士、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专家、国家百千万工程人选、上海领军人才(已过培养期)等。每位专家当年可举荐1人。

3.社会团体举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等通过政府社团管理部门登记的合法团体可以举荐本学术技术领域中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每个社会团体当年可举荐2人。

4.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可通过自荐参加本单位上海领军人才推荐选拔。

注:通过专家或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方式的申报者,所在党支部也需提供申报者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实行申报人诚信承诺,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实行“一票否决制”。


五、日程安排

1、申报者填写2020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并向人事处申请获取个人账号和密码,登录申报系统(http://ljrc.rsj.sh.gov.cn/ljrc/),网上填写《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并打印。

各推荐途径申报者均需提供《申报表》和《情况一览表》、所在支部出具的政治表现书面意见、相关附件材料复印件(复印件请按要求进行装订)各1份。部门推荐者需提供《2020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2),专家举荐者需提供3名及以上举荐专家填写的《上海领军人才——专家举荐表》(附件3),社会团体举荐者需提供《上海领军人才——社会团体推荐表》(附件 4)。

上述材料按要求于93前提交人事处,并请将《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发至邮箱sxrscgz@163.com

2、学校委托校学术委员会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人选的行业声誉、学术能力、科研和创作成果进行评议,择优推荐人选。

3、拟推荐人选提交校党政领导审定,并进行公示。

4911日前上报市教委,由市教委统一向相关平台推荐参加评审。


六、材料要求

1、《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候选人部门推荐意见表》(附件21份(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所在党支部负责人签名、盖章);《2020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附件11份(部门盖章)。

2、《2020年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网上填写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3、本人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主要包括本人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主要内容及验收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具体装订要求如下:

1)《申报表》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

2)附件材料按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荣誉奖励证书、近年来发表的主要论文、论著(封面、封底)、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主要内容及验收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其它的顺序进行装订,并编制目录

3)附件材料A4纸张制作、订书机装订,不得使用文件夹、塑封等方式;

4)材料用信封或档案袋装袋,并用签字笔写清部门和姓名。

5)所有填写申报材料时需上传电子文件的,均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所有材料原件均需在递交申报材料时提交受理点验证)。

推荐上海领军人才人选是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因市教委下达通知时间紧迫,望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人选推荐范围、条件,按规定时间、程序进行推荐,以确保学校按时上报适合人选参加上级部门评审。

  

  

人事处

2020年8月29日



附件:

1、《2020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样表)》

2、《2020年上海市领军人才候选人部门推荐意见表》

3、《上海领军人才——专家举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