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与文旅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建校70多年以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至善至美”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的办学方针,以打造“平台型大学”为依托,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等艺术院校。
学校现有四个校区,分别为华山路校区、莲花路校区、虹桥路校区、昌林路校区。致力于建设戏剧艺术教育中心、中华戏曲教育中心、舞蹈艺术教育中心、影视新媒体教育中心。设有表演系(含音乐剧中心)、导演系、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戏曲学院、舞蹈学院、影视学院、创意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人文社科部等二级单位和附属戏曲学校、附属舞蹈学校两所中专。学校现设博士后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设有本科专业20个,其中,戏剧与影视学入选上海市首批高峰Ⅰ类学科建设计划,设计学、艺术学理论分别入选首批高原Ⅰ类、Ⅱ类学科建设计划。2019年,学校被正式列入高水平地方高校(学科)建设项目。
70多年来,上海戏剧学院为国家培养了近万名艺术专门人才和文化管理人才,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成为有影响力的著名学者、艺术家和教育家,荣获柏林国际电影节“银熊奖”、台湾电影“金马奖”以及“五个一工程奖”、“金鸡奖”、“百花奖”、“华表奖”、“飞天奖”、“金鹰奖”、“梅花奖”、“白玉兰奖”、“文华大奖”等众多影视戏剧创作大奖,在国际国内都广有声誉与影响力。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管理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职数
本次计划招聘教学科研(教师)岗位33人。
二、招聘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6. 根据岗位要求,应聘教学科研(教师)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详情见附表)
7. 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荣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上海戏剧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newzp.sta.edu.cn),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计划2020年8月31日前有效(具体请关注上海戏剧学院网站公告)。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者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复核。
3. 面试与考核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面试与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 考察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拟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 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上海戏剧学院医务室登记审核。
6.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7. 聘用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及最新政策,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高层次人才,学校将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面谈,欢迎来电来函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顾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5581 021-62485521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