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后保处零星修缮工程实施细则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19-06-28浏览次数:1645

上海戏剧学院后保处零星修缮工程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零星修缮项目管理,规范零星修缮工程管理流程,补充«上海戏剧学院修缮工程管理办法»中第八条“零星维修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小于30万元,由后保处实施”,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决策应当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零星修缮工程:校内各类公共房屋建筑、水、电、气、安全设施等各类管网、道路、及各类修缮,装修、装饰等单项工程费用小于30万元的工程。

第二章零星修缮工程计划制定及批准

   第六条每年零星修缮工程计划由后保处负责编制。

   (一)每年3月底之前由基建处通知各学院、各部门根据教学、科研使用等实际使用需要,对自己管辖建筑物及附属设施需要增加、改变使用功能或装修、装饰等,必须填报次年修缮计划表格(表格由基建处统一制作),在规定时间内交于基建处,再由基建处将单项工程费用小于30万元的工程修缮计划表移交后保处。

   (二)后保处根据学校改革发展与维护保养要求及各学院、部门填报项目进行实地勘察、信息核对、分类,按轻重、缓急编制次年项目计划及预算,报学校审批。

第三章  发包管理

   第七条零星修缮工程项目的发包。

1、零星维修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小于5万元,由相关零星工程入围单位或相关维保单位直接发包。零星工程入围单位,每三年确定三家,由相应资质的社会招投标公司负责招标。维保服务单位,按«上海戏剧学院货物或服务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执行确定。

2、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单项工程费用单项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修缮工程由三家零星修缮入围单位比选,低价优先;若无入围单位的专业性修缮工程(如电力、消防、监控等修缮工程),统一在上海戏剧学院信息公开网上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实行,依据招标或比选结果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3、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分为装修类工程和维修类工程。装修类工程确立项目后应委托入围的设计公司进行项目设计,委托入围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维修类工程单项工程费用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该工程应委托入围的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理,单项工程费用大于20万元(含20万元),该工程应委托设计公司进行项目设计。工程相关的设计、监理、服务咨询等服务类入围单位,后保处委托有资质的社会招标代理公司招标。

   第八条  所有修缮项目资料由后保处整理并存档。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九条零星修缮工程合同包括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检测、材料与设备采购等各类经济合同。

    第十条零星修缮工程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工程内容、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材料与设备采购方式及价款结算办法、竣工验收及保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等主要内容。不得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一条  后保处零星修缮工程合同管理参照«上海戏剧学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章施工管理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确定后,学校与施工单位签定《工程合同书》、《安全生产责任协议书》、《廉洁协议》合同。

    第十三条为保证工程管理和校园管理的规范有序,在校园内施工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持由学校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书,到学校后保处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第十四条后保处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实施和管理,做到事先、事中、事后控制。管理与检查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协调与使用方及施工单位的关系,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第十五条用户单位积极参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章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

    第十六条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特殊情况,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内容及工程量的增减,可以办理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

    第十七条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审批权限

15万元以下:经现场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后保处长审批。

25万元(含5万元)以上:项目停工,重新立项审批,按本管理办法第七条执行。

  所有设计变更必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予以技术确定,施工单位需同步书面上报变更所涉及的费用,交由建设单位决策。

第十八条所有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必须有文字记载,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校长或后保处长口头认可的,必须在7日内补齐有关手续。

第十九条所有设计变更资料及现场签证单原件由后保处整理归档。

第七章竣工验收、结算支付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建筑垃圾,搞好周围卫生,恢复施工中被损坏的绿化、道路和其他设施。待上述工作完成后,由后保处和用户单位一起对工程进行验收,填写《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表》,验收合格后,整理齐全资料上交审计处审计。

    第二十一条零星修缮工程预付款不得超过合同价的30%;工程结束并验收合格后可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结算时经审计完成,按审定价支付余款;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支付审定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国家标准。

    第二十二条零星修缮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图纸、其他说明书、工程管理资料等重要文书资料,后保处按学校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第八章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后保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戏剧学院后保处